2012年7月5日至7日,依托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長江水產研究所的農業部淡水魚類種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以下簡稱“中心”)順利通過了農業部和國家計量認證農業評審組組織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審查認可和國家計量認證“2+1”現場復查評審。
評審組依據《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評審細則》、《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審查認可評審細則》等有關規定,采取聽、看、問、查、考、評和現場樣品檢驗考核的方式,對中心質量體系、機構與人員、儀器設備、檢測工作、檢驗報告和環境條件六個方面進行了全面、細致的考核審查。評審組聽取了陳大慶主任關于中心近三年的工作運行情況總結和現場評審的準備情況匯報;查看了業務室、檢測室等相關工作場所,重點檢查了實驗室布局、環境狀況;查閱了機構設置、人員任命文件,檢查了檢測人員上崗證及發證依據,審查了儀器設備檔案、承檢產品(項目)標準、人員技術檔案等資料;審閱了體系文件并考查了其運行情況,對11位工作人員進行了現場跟蹤考核。抽取了7位工作人員進行了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等法律法規和中心管理知識閉卷考試;召開了中心工作人員參加的質量管理、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方面的座談會,并對2名授權簽字人進行考核。
評審組經嚴格審查,認為中心法律地位明確、質量體系健全,組織機構設置合理、崗位職責及權限明確,具備了申報的水質、水產品、魚類種質、漁用飼料、漁用藥物、有毒有害物質6大類產品/類別中的213個項目/參數的檢驗能力,同意通過復查現場評審。

評審現場

陳大慶主任與評審組組長王富華研究員在評審報告上分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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