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11月23日電(記者閆睿)記者從湖北省23日召開的長江大保護法治實踐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湖北法院系統結合案件辦理及流域治理的實際情況,已設立170多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旗介紹,全省各級法院先后在長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調水源地、國家公園等生態功能區設立104個生態巡回法庭和環資審判團隊,在丹江口庫區、石首麋鹿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設立170多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初步形成“環保法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巡回審判點”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新格局。
“這170多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修復基地,涵蓋長江、漢江、清江等重點水域和江豚、麋鹿、青頭潛鴨等重點保護對象。”陳旗說,湖北法院系統在這些基地建設法治宣傳長廊,設立法官工作室,開展巡回審判;以案說法,督促職能部門規范生態執法,加強生態預警,提高區域群眾愛護長江、保護生態的意識。
近年來,湖北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長江生態環境,先后出臺多個規范性文件,同時全面加強“上下游、左右岸”跨區域協作協同,會同江西、湖南、河南、陜西、重慶等省市法院,搭建多個跨省市環境保護司法協作平臺,努力實現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一體化司法保護。